评判营商环境的优劣,项目落地投产速度是重要指标之一。近年来,为进一步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破解企业拿地后办理相关开工手续时间长、制约企业投产以及批后监管工作中的难题,龙口市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标准地”改革,探索形成以“信用+标准地”为载体的行政审批、监管路径,对重点项目超前介入,实现“四证联发”“拿地即开工”,有效提升了投资项目审批效率,促进县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嵌入信用承诺,再造审批流程
在符合上级要求、吃透上级土地政策的前提下,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发改、住建、行政审批、税务等部门一体推进,将信用承诺纳入《关于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嵌入审批流程,实行“承诺制”模拟审批,审批要件从批前提交改为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将审批流程从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推动“净地出让”改革,对具备“净地”标准和动工开发基本条件的工业项目用地,在土地招拍挂出让时,带指标公开出让,企业竞得土地后按照告知承诺、先建后验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即可开工建设,打破了原来“先有项目后找地”的招商方式。
加强批前辅导,实现“四证联发”
对以“标准地”方式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该局会同相关部门从项目选址、规划布局、用地条件直至最终发证开工,每个环节都超前介入,全面由“分段服务”转变为“全过程服务”,采用“批前辅导”“模拟审批”“并联推进”相结合的办法,提前做好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的相关模拟审批。待项目土地权属明确后,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完成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登记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四证联办”,较传统审批模式节约3个多月时间。2022年以来,“信用+标准地”改革日趋成熟,为项目开工建设节约跨度用时,降低建设成本,实现项目“拿地即开工”报建审批常态化。
实施全程监管,确保履约践诺
根据谁主管、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标准地”项目全过程监管体系,明确事前服务、事中承诺、事后监督等内容及责任主体。建立联动协同监管体系,该局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履约认定核查机制,将履约监管贯穿到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项目开工后,有关部门对项目开工时间审核验收,若形成土地闲置,需要依规作出相应处置。项目竣工后,有关部门按要求对各项指标进行联合验收,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责令整改后复核,整改后不符合标准的,不得通过竣工核验。项目完成达产后,对亩均税收、亩均产值、能耗、环境、研发等指标履约认定,未通过履约认定的,企业按约定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履约认定不予通过。项目通过履约认定后,按“亩产效益”评价管理,纳入综合评价体系,通过正向引导、差别化政策推动资源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性企业倾斜。在此基础上,建立市级“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落实承诺行为信息记入信用档案面向全市开放,并作为企业享受差别化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