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秋风掠过东北平原,黑土地上翻涌起层层稻浪,那是大地写给丰收的序章。在这个满载希望与期盼的时节,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正式颁布。作为我国耕地保护领域的首部专门立法,这部法律锚定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直面治理痛点,以法治刚性立规矩、定边界、强约束,彰显出国家以法治固本、以制度护土、以严策稳粮的深远考量。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是贯穿本次立法的核心主线,两者相辅相成、互为支撑。如果说前者意在“堵”,通过划定红线、守住底线,确保耕地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那么后者则重在“疏”,以存量挖潜、优化配置,从源头减少新增建设对耕地的挤占。唯有“堵”得坚决、“疏”得精准,方能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之间,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耕地治理新路径。
落实“两个最严格”,根在源头管控,以“寸土必守”的决心倒逼发展转型。
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提出,坚持“以补定占”,建立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与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效率相挂钩的用地制度。此举把地方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成绩单”,直接与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耕地生态保护修复资金安排挂钩。这一挂钩犹如一道无形的“紧箍咒”,倒逼各地从粗放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型,从源头拧紧耕地流失的“水龙头”。同时,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用地综合论证报告,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将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不得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整补散。这一系列环环相扣的制度设计,无不彰显着国家以法治准绳把牢土地“总闸门”的坚定意志。
落实“两个最严格”,重在系统治理,以“藏粮于地”的智慧提升耕地质量。
保护耕地,既要保数量,更要提升耕地的“含金量”。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明确,建立严格的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制度,健全完善耕地质量提升多元投入保障机制,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并加强退化耕地治理。针对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本次立法还与黑土地保护法深度衔接,明确依法加强黑土地的保护、利用和治理、修复,确保黑土地总量不减少、功能不退化、质量有提升、产能可持续。同时,鼓励、支持因地制宜推动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挖掘盐碱地开发利用潜力。从保数量到数量、质量、生态一体保护,我国耕地保护正迈向更加科学精细的新阶段。
落实“两个最严格”,贵在刚性亮剑,以“动真碰硬”的魄力强化督察问责。
“徒法不足以自行”,再严密的法网也需要强有力的监督来兜底。为确保耕地红线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本次立法层层压实责任,实行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并提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情况应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全周期责任倒查和终身追责机制。这意味着,耕地保护不是“软指标”,而是摆在领导干部面前的“硬杠杠”。在监督体系上,新法还首次明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按授权开展耕地保护督察,并要求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面对违法行为,不仅对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设定了高额罚款,还赋予执法部门查封、扣押的权限,彻底解决基层执法“看得见、管不了”的现实困境。
法立如山,更需躬身践行;良法既出,终要落地生根。法律的颁布只是起点,真正的考验在于让纸上法条真正走进田垄沃野、落到管护实处。唯有将法治精神融入每一季耕种、每一项规划、每一次执法,方能让粮仓更满、“耕”基更牢,把中国人的饭碗永远牢牢端在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