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加强点状杆塔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备案管理
来源: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时间:2026-09-28
为规范架空电力传输线路、通信设施点状杆塔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管理,近日,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七台河市关于加强全市架空电力传输线路、通信设施点状杆塔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备案管理机制(试行)》(以下简称《机制》),探索建立点状杆塔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备案管理制度,实现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有机统一。
一是坚持制度先行,填补监管空白。针对架空电力、通信杆塔点多面广、零星分散的特点,《机制》明确适用范围、备案主体、办理流程和监管要求,对确需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点状杆塔,在符合“不改变原地类、不实行农转用”前提下,通过备案方式规范管理,有效破解了基础设施落地难与耕地保护要求严之间的现实矛盾。
二是严把前置关口,强化论证认定。建立“事前服务—联合认定—专家论证—备案监管”全链条工作机制,用地单位须提供不可避让性论证方案,由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现场踏查,对是否影响耕作、是否符合原地类管理条件等进行联合认定,并组织省级专家库不少于5名相关领域专家对不可避让性和耕作影响进行专项论证,确保“非占不可、占得科学”。
三是规范程序标准,实行闭环管理。明确备案要件清单和统一格式文本,要求项目单位在备案后30日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签订补偿协议,补偿足额到位方可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须委托测绘单位核验,实际占用信息与备案不符的须重新备案,形成“申请—论证—备案—补偿—核验—监管”完整闭环。
四是压实监管责任,守牢红线底线。建立备案台账管理和日常巡查制度,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自备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台账报市级备案,并将已备案项目纳入日常巡查范围,对未按备案内容施工、超范围占用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确保备案管理不走过场、耕地保护不留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