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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全球海洋生物多样性治理贡献力量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26-11-05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2026年11月5日,《〈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地位、作用、前景与中国角色》研究报告中英文版对外发布。报告由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组织编制,系统阐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简称《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或《协定》)生效的重大意义和中国做出的积极贡献,展现中国在推动国际规则构建、助力《协定》落地实施中的责任担当。

  近20年全程参与:中国方案推动《协定》达成

  《协定》于2026年1月17日生效,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第三个执行协定,填补了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治理的法律空白。《协定》的生效是多边主义在全球海洋治理领域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关乎海洋健康和全人类的共同福祉。中国全程参与近二十年的谈判进程,围绕《协定》四大核心议题提出建设性方案,推动建立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机制,确立划区管理工具等措施实施路径,提升环境影响评价程序透明度,助力发展中国家增强履约能力,为弥合南北分歧、凝聚各方共识、促进《协定》达成发挥了关键作用。

  促进海洋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助力更多国家协同科研、共享成果

  中国主动开放“蛟龙”号、“奋斗者”号等深潜平台和“深海一号”等科考船实施的科考调查航次,大力开展深海科考国际合作,对外共享海洋科技创新成果。保藏近6万份海洋微生物资源,通过资源库和数据库为国际用户获取样品和数据提供服务,持续提升发展中国家收集和研发海洋遗传资源的能力。

  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夯实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

  中国践行人海和谐的治理理念,划定了约15万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建立了353个海洋保护地,实施了194个海洋生态保护工程,是世界上少数红树林面积净增长的国家之一。积极参与联合国“海洋十年”计划,牵头实施“数字化深海典型生境发现”等10项国际大科学计划,持续夯实划区管理工具等措施落地的科学依据。

  积累环境影响评价经验,助力发展中国家履约技术支持

  中国持续完善国际海底区域活动环境影响评价法律体系,“区域”矿产资源勘探承包者积极履行环评义务。在深海活动环评方面积累了实践经验,储备了环境数据、专业技术和专门人才,可为发展中国家开展深海活动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协助,推动海洋活动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推动合作网络构建和人才培养,增强全球南方的海洋治理能力

  中国与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海洋合作协议,共建40多个海洋科研中心和联合实验室,投入约2亿元人民币实施100多个“小而美”海洋合作项目。举办300多期海洋科学、技术和管理培训班,惠及6000多名发展中国家青年学者和官员,为增强发展中国家的履约能力贡献力量。

  中国是《协定》首批签署国和缔约方,积极提出《协定》秘书处落户厦门的申请,期待将海洋治理经验、科技能力、合作资源和东道国保障条件转化为服务各方的实际行动。报告认为,中国有意愿、有能力为《协定》全面有效实施提供持续稳定的支持,使自身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国际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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