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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科技创新政策新闻发布会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副巡视员夏俊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大家!

    2016-09-19 15:48
  • 现场

    姜建军司长回答记者相关提问。

    2016-09-19 15:35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副巡视员夏俊

    感谢姜建军司长的介绍。下面,请记者提问。

    2016-09-19 15:33
  • 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司长姜建军

    三、国土资源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6年2月26日,国务院印发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2016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根据科技成果转化新政策,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和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结合国土资源行业特点,研究提出《国土资源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一)国土资源科技成果正在实际应用中释放出巨大能量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创新放在了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科技创新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紧紧围绕国土资源部中心工作,实施了《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牵头承担了国家重大重点项目38项,组织实施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227项,在地质勘查、地质环境保护、土地科技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在土地科技方面:应用卫星遥感技术,支撑保障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工程,开发了“天空地”一体化土地调查监测车载系统;开展了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国土空间优化开发技术研究、促进城镇化发展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有效支撑了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研发了土地整治新技术和新装备,实施了山东滨海盐碱地暗管改碱排盐、江苏城乡统筹土地整治、徐州矿区土地生态修复、陕西南泥湾拦蓄排结合治沟造地、陕北毛乌素沙地砒砂岩造地、云南低丘缓坡生态开发等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拓展了资源利用空间,提升了资源开发效益。
    在矿产勘查技术方面:地质矿产勘查理论取得重大突破,青藏高原地质和成矿理论研究,揭示了青藏高原区域成矿规律,新发现了驱龙、甲玛等7个超大型和冲江、朱诺等25个大型矿床,确定了重要巨型金属成矿带,大幅增加了我国大宗矿产资源量;建立了勘查区“三位一体”找矿预测理论与方法体系,在胶东金矿、红透山铜矿、大厂铅锌矿、石禄铁矿等全国危机矿产接替资源找矿、整装勘查区、老矿山深部和外围找矿中起到直接作用;深部勘查与探测技术取得进展,勘查技术装备水平跻身世界先进行列,成功研制了航空地球物理勘查系统和2000米地质岩芯钻探关键技术装备;4项矿情调查评价成果显著,对我国煤炭、铀、铁、铝土矿等25个矿种进行了资源潜力预测和评价,实施了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专项、全国近15万个矿业权实地核查、全国油气资源动态评价。
    在地质环境保护方面:农业地质调查评价成果支撑服务了土地污染评估和治理,地热资源调查评价成果支撑服务了节能减排战略,城市地质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成果支撑服务了新型城镇化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找水取得突破,为870万缺水群众解决了饮用水源;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取得重大进展,汶川地震灾区、舟曲特大型泥石流区和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研究取得重要进展,建立了重大滑坡灾害减灾防灾技术体系,地裂缝监测和减灾关键技术研究取得原创性成果。
    在信息技术方面:国土资源卫星遥感数据应用体系初步建立,其获取的遥感数据在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和变更调查、矿山开发现状监测、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境外矿产资源调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立了覆盖全国、贯穿四级国土资源管理全过程的数据采集监测体系,实现了业务空间信息数据实时网络化采集;形成了以制度为保障、以3S技术为支撑的国土资源监管新模式,基本建成以国土资源“一张图”和三太平台为主体的信息化框架体系,保障了网上办公、审批、监管、公开、服务和交易,促进实现国土资源的全域、全程、常态化监管和资源高效配置等。
    实践充分证明,是科技成果源源不断的推广应用与转化,支撑、推动、引领着国土资源事业蓬勃发展。
    (二)把成果转化作为激励科技创新重要举措
    国土资源科学和技术进步是支撑引领国土资源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是“破两难、促转变”的重要保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则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于推动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改革、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国土资源系统科技投入持续增长,为国土资源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科技实力大幅提升,整体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基础前沿和高新技术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在此基础上,国土资源部进一步加大了科技成果登记的力度,“十二五”期间完成成果登记1756项,今年截至8月31日,完成成果登记260项。
    为了让这些科技成果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获得突出效果,国土资源部建立了科技成果共享平台,推荐土地、地质矿产、水工环、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成果777项,有力地促进了科技成果共享转化。开展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应用,共发布了四批210项先进适用技术。完成了22个重要矿产“三率”调查评价,制定和发布了27个矿种“三率”指标要求。突破了低渗透油、页岩气、钒钛磁铁矿、固体钾盐和低品位胶磷矿等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技术,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进展显著。
    此外,大力发挥标准化对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和监管的支撑作用。现行有效标准达564项,其中,国家标准164项,行业标准400项;研制国家标准物质614项;发布实施了《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农用地定级规程》、《农用地估价规程》、《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和《页岩气资源/储量计算与评价技术规范》等一批重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和国土资源调查评价、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有效支撑。
    当然,国土资源科研成果转化也存在着不足。特别是在国土资源系统科技投入总量和成果产出大幅提高的前提下,国土资源领域科技管理的传统方式与快速增长的科技成果还不能完全适应,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在产业应用和经济发展中还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缺乏统筹协调,科技成果的认定边界模糊不清,技术转移路径与转化方式不畅,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不到位,单位及科技人员顾虑重重,科技成果转化的热情与创造活力还没有得到充分激发,科技成果转化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未能有效界定。
    这也说明,在国土资源科技成果日益丰富的今天,唯有通过深化改革,为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创新体制机制,才能有效解决这些突出问题。
    (三)《暂行办法》着力增强国土资源科技成果有效供给
    国土资源部科技工作也需要供给侧改革。《暂行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而制定的。作为《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配套文件,它为《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及未来一段时间国土资源行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暂行办法》就加强国土资源科技成果转化统筹、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提出了明确的行动路径,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工作的一系列具体措施。
    一是从制度方面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统筹。完善科技成果发布制度,加强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强化创新成果的标准制定,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全面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比如,继续加强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登记,建立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动态更新并定期发布科技成果、研究开发机构等信息,向社会提供科技成果咨询服务。同时,从点到面,在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综合整治等各种大工程中,着重对具有转化价值的重大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加强国土资源标准创新审查,有重大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应当同步开展标准研究,即使制定标准,并将先进成熟技术作为有关标准修订的重要内容。再就是完善激励制度,将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纳入单位绩效考核体系,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岗位管理等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的责任。各单位要明确科技成果转化任务和责任主体,成果转化任务多的单位可以申请设立内设机构或专门岗位,研究制定符合自身特点、可操作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定。统筹使用各类成果转化资源,盘活各类闲置的设备、装备等资源,积极申报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也可建立单位自己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用好事业发展基金和成果转化净收入。同时,建立严格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
    三是为科技成果转化“松绑”,给单位相当大的自主权。各单位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采用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让科技成果转化进入市场化轨道。《暂行办法》还就合理使用科技成果转化收入、鼓励企业化转化方式、充分利用各类优惠政策、充实科技成果转化力量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四是对科技人员最为关心的成果转化权益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规范,旨在保护科技人员合法权益,规范领导人员转化激励机制,并为科技人员兼职、离岗创业以及科技成果的按协议转化打开了大门。
    五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监管机制,包括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和科技人员企业兼职、科技成果转化必须依法依规、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等。
    总之,“十三五”期间,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工作将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和国民经济主战场,紧紧围绕国土资源工作定位,坚持需求引领、前瞻部署、自主创新和统筹协调的原则,开展国土资源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大力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突出培养创新科技人才队伍,为国土资源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16-09-19 15:30
  • 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司长姜建军

    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日前印发,提出以体制机制改革释放创新动能,构建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成长机制,发挥科技创新对国土资源事业的支撑引领作用。
    (一)改革科技创新管理方式作为重大举措之首
    制度创新对科技创新有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若干意见》将改革科技创新管理方式作为重大举措之首,明确提出,要转变国土资源各级部门和单位的职能,将科技创新摆在事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主动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强化科技创新服务。
    首先,科技主管部门要简政放权,从具体项目管理到创新服务转变,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抓规划、抓政策,为科研单位提供服务上,不以行政决策代替学术决策;在选人用人、科研立项、成果处理、编制管理、职称评定等方面给科研机构更大的自主权。
    其次,要为科研团队松绑。简化科研管理流程,减少项目过程管理,强化目标任务考核,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保障科研人员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科技研究。尊重和保障科研人员自由探索,要让领衔专家有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经费支配权和资源调动权。
    就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若干意见》提出,要落实科研经费法人自主权,用好科研院所稳定支持政策,自主安排使用事业发展基金、成果转化收益,开展科技研发,加强人才和团队建设。扩大科技人才选用自主权,对获得国家、部高层领军人才称号的科研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遴选等方面可以破格聘用。对科研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由所在单位落实保障措施和条件,公开选拔聘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大科技创新人才激励力度,对部分紧缺或者急需引进的领军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分配办法。鼓励事业单位在内设机构中加挂“研究中心”等牌子,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科研院所可自行制定科学合理的科研项目绩效分配办法,加大绩效激励力度。
    科技成果转化是打通创新链与产业链之间的桥梁,对此《若干意见》要求各单位要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将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纳入单位绩效考评体系,并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岗位管理等重要依据。要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为纽带,促进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转化科技成果所得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同时,保护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正当收益,对完成和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的比例不低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50%。
    (二)强化高水平多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领科技攻关
    “三深一土”领域重大科技攻关,离不开科技创新平台。目前,全系统有60个部重点实验室、84个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49个监督检测中心,还有13家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但是缺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量级、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影响了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跨越。
    创新平台层级低是突出短板,为此《若干意见》中对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了浓墨重彩的阐释。要打造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以及部级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体系。如:积极筹建自然资源与能源安全国家实验室,积极参与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建设;建设一批以大陆动力学、矿产资源、岩溶地质为代表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以深海资源勘查、航空地球物理勘查、土地整治等为代表的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积极推进并筹建地球深部观测与实验系统等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
    要完善部级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促进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可持续发展。聚焦国土资源重大需求,建设一批地域特色鲜明、科技创新优势明显、服务国土资源中心工作的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实体平台之外,《若干意见》还提出建立健全开放共享机制,开展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学数据现状调查和开放能力评估,建立资源清单和开放共享平台。其中,有示范意义的是,以国土资源系列重大卫星工程为依托,充分发挥“一部三局”陆海观测卫星业务应用统筹协调机制作用,支撑构建生态国土和智慧国土。
    (三)营造良好生态,造就高素质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不拘一格培养和造就人才,《若干意见》从加强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创新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机制、鼓励科技创新人才竞争流动、完善创新人才评价机制4个方面,阐述了构建科技创新队伍的重大举措。
    培养领军人才,首先要加强国家各类科技人才计划的推荐,大力实施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强化对入选人员的支持。其次是要用好领军人才,支持破格聘用,支持优先申报国家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赋予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等。再其次,鼓励项目依托单位给予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负责人岗位高聘待遇。
    创新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包括大胆启用、大力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在科研团队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使用青年科技骨干,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比例应不小于1/3,对特别优秀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越级竞聘。在推荐国家奖励等方面,向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倾斜,促进有真才实学、成就突出的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
    鼓励创新人才在创业、竞争中流动。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带着项目和科研成果到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工作,3年内保留岗位、职级等基本待遇不变。推动创新人才跨室、跨单位和跨地域流动,加速复合型科技人才成长,组建项目组要引入竞争机制,搞五湖四海,不能近亲繁殖。
    完善创新人才评价与激励制度,包括建立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人才评价制度、充分用好用足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及加大力度奖励创新人才和科研团队。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评议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和社会评价。
    要在实践一线造就创新人才。无论地质、海洋、测绘科学,还是土地工程技术,都具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科学研究的第一现场在崇山峻岭、戈壁沙漠、广阔田野和海洋岛礁,“要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注重对野外调查和重大工程一线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和条件保障,使他们潜心一线实践,造就一批国土资源领域科学大师和工程技术大师。
    (四)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大协同、大融合的科技创新格局
    实施“三深一土”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要注重统筹协调资源。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指出,协同、融合,集中力量办大事是国土资源系统的制度优势。地质、海洋、测绘、土地4个领域,无论是学科边界还是任务目标,无论是思维方法还是技术手段,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重叠、交叉、相似、通用情况,加强协同融合是优势互补、相互启发、资源共享、快出成果的必由之路。
    要鼓励各方面围绕国土资源重大创新任务,集聚创新资源,组建研发团队,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先进装备研制。要主动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创新主体协同联合,打破行政壁垒,发挥各自优势,推动人才、技术、资金、项目、市场等创新要素整合。要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吸引创新型企业进入国土资源主战场,推动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在完善政策保障和统筹协调方面,《若干意见》提出,要优化科技创新工作布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参与国家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围绕国土资源事业发展,凝练和推荐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强化部省协作。要建立科技领导小组,总结科技创新工作实践经验,表扬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部署新时期重大科技创新任务。建立科技咨询和议事制度,广泛听取各单位、专家和社会等有关方面意见,科学决策部署。要支持科研人员国际合作,制定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实施细则。重点保障执行国家科研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的团队、科研人员出访,支持其更深入广泛地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要拓展国际合作广度和深度,积极参与深地、深海、深空、极地等新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
    总之,构建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体系,要做到管理服务有机构、发展有规划、创新有队伍、转化有成效,有力支撑和服务国土资源工作。

    2016-09-19 15:19
  • 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司长姜建军

    一、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和意义
    “十二五”时期,国土资源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土资源中心工作,全面实施《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国土资源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土地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地质勘查技术实现突破,地质环境保护成效明显,遥感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国际科技合作更加活跃。“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我国基本资源国情没有变,资源在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总体态势没有变,国土资源工作必须深刻认识战略机遇期内涵变化,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耕地资源保护、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能源资源保障、土地退化治理和地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监管和服务效能提升均需要依靠科技创新,科技创新仍是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超前谋划、科学布局、用心指导,加快国土资源科技创新步伐,支撑引领国土资源事业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在此背景下,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和《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制定的《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不仅是国土资源领域科技创新重点布局,更是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发展的行动指南。
    (二)《规划》的形成过程和主要内容
    《规划》编制历时2年多,经历了前期调研准备、专题研究、文本起草与征求意见、修改完善4个阶段。2014年1月《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以来,《规划》编制工作组系统开展了部系统科技工作现状调研,初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组织了多次座谈会;2014年4月起组织开展了深部矿产勘查科技、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管护等专题研究,并形成了专题研究报告;2015年编制完成了《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两次征求了各省、直属单位的意见;今年1月起,《规划》编制工作组认真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系列重要讲话、国家有关科技改革最新文件、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部党组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充实《规划》内容,并征求了全系统46家单位的意见建议,形成《规划》送审稿。7月26日,国土资源部第16次部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规划》。日前,部正式印发了《规划》。
    《规划》共分10章,包括发展基础和环境、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向地球深部进军、向深海空间拓展、推进深空对地观测、大力发展土地科技、提升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水平、构筑高水平创新平台与基地、加快建设创新型人才队伍、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等内容。
    (三)《规划》编制工作遵循的原则
    《规划》是针对国土资源事业“十三五”需求以及长远发展需要,作出的统筹谋划和战略部署,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需求导向。聚焦国家发展战略和国土资源改革发展重大需求,明确主攻方向,开展科技攻关,强化新技术新方法研发和转化应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耕地保护、资源节约、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和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基础和引领作用。
    二是坚持前瞻部署。围绕关系国家长远发展的深地、深海、深空对地观测等战略科技问题,统筹谋划,集中力量攻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抢占未来科技竞争战略制高点;围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改革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队伍和高水平科技人才。
    三是坚持自主创新。强化自主创新在国土资源科技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充分发挥自主创新的源动力作用,不断增强理论创新和技术装备研发的能力;坚持以全球视野谋划科技创新,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推动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增强在全球资源配置和重要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四是坚持高效协同。围绕重大任务,统筹协调科技创新资源,加强部省科技力量的联合,强化产学研用结合,推动科研事业单位与企业协同攻关,建立从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到成果转化应用全链条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体系,服务支撑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
    (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创新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今后一段时期国土资源科技创新的指导思想是: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创新摆在国土资源事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强化需求引领、前瞻部署、自主创新和高效协同,集中力量开展国土资源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大力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着力建设创新型人才队伍,为“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提供坚实支撑,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十三五”国土资源科技创新的总体目标是:深地探测、深海探测、深空对地观测战略科技领域创新能力跻身先进国家行列,土地科技水平显著提升,科技综合管理迈出实质步伐,创新活力竞相迸发,成为引领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有力支撑“十三五”国土资源发展目标实现。
    (五)“三深”领域2020年具体发展目标
    《规划》提出,今后五年要以深地、深海、深空为主攻方向和突破口,构建向地球深部进军、向深海空间拓展和深空对地观测的国土资源战略科技新格局。形成一批原创性、前沿性理论成果与核心技术,有效支撑服务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海洋强国战略。
    “三深”领域2020年发展目标是:形成至2000米深部矿产资源开采、3000米矿产资源勘探成套技术能力,储备一批5000米以深资源勘查前沿技术,油气勘查技术能力扩展到6500~1万米;攻克海域天然气水合物试采关键技术,实现商业化试采;研制全海深(≤1.1万米)潜水器等深海探测装备,攻克深海能源矿产开发共性核心技术装备及试采技术;整装建成中分光学星座、高分光学星座、雷达星座3个技术先进、功能互补、协同作业的国土资源业务卫星观测体系;建立国土资源卫星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卫星数据即时推送、处理和业务应用。
    (六)推进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实施的重大项目
    目前,根据国家科技计划改革精神,我们组织提出了土地、地质矿产、地质灾害防治等重点领域15项重大科技需求建议,已纳入2016年重点研发计划,已组织申报了深地资源勘查开采、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典型脆弱生态恢复与保护、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地球观测与导航和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等重点专项所属近20个项目。
    此外,《规划》还确定了包括深地探测计划、深部地下观测与实验系统、深地资源勘查研究、中央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地学基础研究等20个重大专栏,将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七)保障规划组织实施的举措和安排
    好规划还需“刚性实施”。强化规划实施保障,就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制度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施考核,加大科技投入,充分调动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具体来说有以下五个方面:一要加强科技创新组织领导,建立科技咨询委员会和科技领导小组议事制度,推进科学决策。二要建立健全科技规划和计划检查评估制度,强化科技规划指导作用,建立国土资源科技统计制度。三要支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制定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的实施细则。四要营造科技创新良好氛围,建立科研诚信机制,营造尊重创新氛围,加强科普宣传工作。五要探索多元投入机制,拓宽科技创新工作多元化投入渠道。

    2016-09-19 15:15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副巡视员夏俊

    媒体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前来参加国土资源部科技创新政策新闻发布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国土资源领域科技创新,2016年9月5日至6日国土资源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科技创新大会,姜大明部长发表重要讲话,突出强调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科技创新始终是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的动力源泉;明确提出要紧盯世界科技前沿,全力实施“三深一土”国土资源科技创新战略;要清除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充满活力的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体系;要营造良好学术生态,培养造就高素质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在筹备召开国土资源系统科技创新大会的同时,国土资源部还研究制定了《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三个政策性文件,从科技发展战略、国土资源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统筹部署了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工作。
    为了便于新闻媒体更好地宣传解读国土资源科技创新政策文件精神,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司长姜建军对上述三个文件进行解读。
    下面,请姜建军司长解读国土资源部最近出台的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三个文件主要精神。

    2016-09-19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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