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小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群防共治海洋塑料垃圾污染的建议”收悉,现结合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意见答复如下:
一、诚如您在建议中所言,近年来海洋塑料垃圾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我国的海洋塑料垃圾问题也不容忽视。海洋塑料垃圾不仅会破坏海洋生态景观,造成视觉污染,还可能威胁航行安全,并对海洋生态系统产生不良影响。
二、各部门对海洋塑料垃圾问题高度重视,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推动塑料产业循环绿色化发展
国家发改委通过政策引导和专项资金支持废旧塑料回收利用,开展国家“城市矿产”试点建设工作,鼓励企业对废旧塑料制品进行回收利用。将废旧塑料利用回收技术与设备开发等项目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目录。“十二五”期间,共支持废旧塑料回收利用项目10余个,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2亿元,拉动总投资近18亿元。同时,为推动可降解塑料产业发展,将新型可降解塑料产业列为《新材料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重点支持方向。
工信部积极探索废塑料等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新机制和新模式,组织实施国家资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提高再生资源行业整体水平。此外,发布了《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积极培育行业骨干企业。
(二)加强塑料垃圾监督管理
环保部将海洋垃圾污染防治、陆源污染物防治和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制定了《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建立了废塑料回收、运输、贮存到再生利用的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环保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制定了《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开展了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各地也积极探索建立部门间合作机制,组建陆域、河流、海上保洁队伍,实施垃圾巡查制度,建设垃圾水面拦截设施、回收设施和处置设施,对海洋垃圾的预防和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开展海洋塑料垃圾监测工作
国家海洋局从2007年起组织开展海洋垃圾监测工作,编制了《海洋垃圾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组织监测海水表层、海滩和海底垃圾的数量、种类和来源等,对各监测区域海洋垃圾的种类及其所占比例、密度分布特征和数量变化趋势进行了分析,相关监测评价结果通过《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对外发布。另外,针对新型海洋污染物微塑料,国家海洋局组织编制了《海洋微塑料监测技术规程》,并于近期启动了专项监测工作。
(四)强化海洋垃圾防治技术支撑
科技部、国家海洋局通过海洋公益性专项资助微塑料生态环境效应影响研究,将“海洋微塑料监测和生态环境效应评估技术研究”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工信部积极组织开展废旧塑料优质再生关键技术和产业化示范项目。
(五)促进海洋垃圾问题国际合作与交流
我国严格履行相关国际公约,积极参加海洋垃圾管理的国际实践与交流合作,多次组织代表团参加西北太平洋海洋垃圾国际研讨会和海滩清扫活动。目前,海洋垃圾相关内容已被列入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成果清单,中美海洋垃圾防治合作也被纳入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访美成果。在国家海洋局的积极促进下,威海和厦门市分别与纽约和旧金山市建立了海洋垃圾防治“伙伴城市”合作关系。
(六)开展海洋垃圾防治宣传教育
我国设立了“全国海洋宣传日”,编印了航运、渔业、旅游等行业的海洋垃圾管理行业指南和专门针对海洋垃圾危害及防治的宣传手册,开展了海洋垃圾污染防治专题展览,组织海滩清洁志愿者活动,提高了公众控制海洋垃圾排放的意识,促进了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的公众参与。
三、海洋塑料垃圾来源广泛,其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包括政府、企业、公众等在内的多方参与,形成合力,群防共治。针对您所提出的建议,下一步各部门将围绕政策引导、机制建设、能力提升、国际合作和宣传教育等方面,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产业发展政策引导
研究制定加快我国包装产业发展转型的指导意见,引导包装企业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开展反对过度包装行动,形成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和推进废塑料等再生资源产业向绿色、持续和规模化发展。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专项建设基金投放、产业投资基金注资等方式,大力支持可降解塑料的生产示范、应用示范和研发实验平台建设等,引导和推进环保型可降解塑料产业发展。
(二)建立区域联动监管机制
建立陆海共治、区域联动的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加强陆源污染监管,建立区域海洋污染控制指标体系,并实施目标责任考核,研究建立跨区域海洋垃圾防治补偿机制。严格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在相关部门协同合作的基础上,完善废塑料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十三五”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编制,推进垃圾清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加强海洋垃圾监测能力建设,实施海洋塑料垃圾专项监测,为海洋塑料垃圾的监管和处置提供全面的监测数据。
(三)加强国际合作和宣传教育
继续参与海洋塑料垃圾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国外成熟的防治经验,以落实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和习近平主席访美成果为契机,深化中美海洋垃圾污染防治“伙伴城市”合作。推动海洋塑料垃圾防治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走进社区、走进校园,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公众对海洋生态环境的认识,支持和鼓励公众参与各类海洋环保志愿者行动。
感谢您对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关注与支持,并希望您今后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海洋局生态环境保护司 010-68047637
国家海洋局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