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公开>建议提案>建议答复>2019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25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时间:2019-11-12
河北代表团:
  关于支持张家口“首都两区”建设的建议收悉。我部商农业农村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张家口是土地沙化敏感区域,也是京津冀地区防风固沙、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的重要区域,发挥着护卫京津冀生态安全的重要作用。我部(原国土资源部)一直积极支持张家口市开展生态建设,在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规划中高度重视张家口市空间布局安排,支持张家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2016年以来,我部(原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支持河北省开展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中央财政已下达基础奖补资金20亿元。下一步,我部将在深入总结三批次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标准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指导河北省做好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管理工作。
  建议中提出的土地利用方面的三个问题,也是我部工作中关注的重点。
  一、关于退耕还林还草
  按照职责分工,由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目前,已在各省份上报退耕还林还草需求的基础上,向国务院报送《关于扩大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请示》,拟在“十三五”期间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规模。河北省本轮未上报退耕还林还草需求,目前难以由国家统筹或核减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我部将积极与发展改革委沟通,反映张家口市退耕还林还草需求,建议在“十四五”期间国务院统筹安排的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中,充分考虑张家口市退耕还林还草需求。同时,我部将在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时,充分考虑张家口市“生态两区”建设需求,确定河北省耕地保护相关指标,并指导和督促河北省、张家口市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统筹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保障,协调耕地与生态用地布局安排。
  二、关于“只征不转”
  对于低产永久基本农田改造和生态绿化用地保护,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强度控制要求,不改变农地和生态用地性质,并尽可能通过租赁、转包、流转等方式取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对于生态绿化用地符合“公共利益”范围,确需征收的,可以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并给予合理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和长远生计。通过“只征不转”方式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严格生态空间管理,目前在一些地方有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现行法律无明确规定,我部将在下一步健全各类土地用途转用政策中逐步研究完善。
  三、关于粮食种植面积作为考核内容
  农业农村部根据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的新形势新要求,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中,合理设定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的年度考核评分标准,明确提出“符合国家规划或发展战略要求的政策性面积调减及产量下降,剔除相应扣分”。在具体考核中,对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等农业结构调整重点区域,以及相关省份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的种植结构调整,均视为符合国家规划或发展战略要求。农业农村部将及时总结考核经验,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不断优化粮食生产方面考核指标的评分标准,既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又做到考核内容因地制宜,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对于“不再将粮食种植面积列为张家口市考核内容,同时相应核减全省粮食种植面积考核指标”的建议,农业农村部将根据考核指标有关要求进行统筹考虑。
  感谢对自然资源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
  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010)66558574
  自然资源部
  2019年7月3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