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旭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市规划中预留快递末端作业场所的提案》收悉。您反映的快递末端作业场所问题,是快递服务链条的最后一环,是消费者体验最直接、感受最直观的环节,是快递业发展惠及百姓、服务民生的重要体现。您提出的“在城市规划中预留快递末端作业场所”建议十分必要,是健全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改善民生的重要保障,对于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经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邮政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已经开展的工作
(一)在规划引领方面。一是组织编制完成《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对全国国土空间作出全局安排,明确要求根据常住人口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有效保障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殡葬、托幼、社区商业、邮政快递等公共服务用地供给。二是印发《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指导各地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做好包括快递业在内的物流等基础设施的规模和网络化布局安排,为推动快递业发展做好空间安排和支撑。三是印发《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明确要求在城镇社区生活圈、乡村社区生活圈配置邮政营业场所(包括邮政局、邮政支局等邮政设施以及其他快递营业设施),邮政营业场所宜与商业服务设施结合或邻近设置,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服务保障水平。
(二)在用地保障方面。一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17号),创新物流用地模式,推动物流枢纽用地统一规划和科学布局,提升土地空间集约节约水平,支持物流、仓储用地以长期租赁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鼓励地方政府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用于物流设施建设。支持物流企业利用自有土地进行物流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支持依法合规利用铁路划拨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物流基础设施。二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2020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快递末端基础设施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高了审批效率。
(三)在快递末端作业场所建设方面。国家邮政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释放主体发展活力,鼓励快递末端集约化运营,引导快递企业、快递末端设施运营企业在住宅小区、商业楼宇、高等院校、园区、机关事业单位、交通枢纽以及人口密集区设置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切实提升城市末端服务能力。疫情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寄递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支持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加强智能投递设施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国快递末端网点和服务站达34.3万个,累计布设智能快件箱(信包箱)36.6万组。
二、下一步打算
我部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管理需要,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各地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过程中,因地制宜构建多层次城乡生活圈,引导包括邮政营业场所、其他快递营业设施在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多中心组团式均衡布局,促进共享发展。二是指导地方依法依规做好快递末端基础设施用地组卷报批工作,不断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强化用地服务保障。
国家邮政局将引导相关市场主体完善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设施布局,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建设或改造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等配套设施。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自然资源部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