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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出台的“放管服”改革措施和上位法修改、废止情况,我局对2017年5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凡未列入本目录的国家海洋局文件,原则上不再作为海洋行政管理的依据。相关文件与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不一致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海洋局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