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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启动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来源: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时间:2011-06-23
 
  6月18日,浙江省地理国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浙江省地理国情监测试点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评审会在杭州召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浙江省地理国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维森,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浙江省地理国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冯波声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地理国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评审专家组专家出席会议。

 

  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地表地理信息变化较大。由于浙江所处地理位置及地形特点,自然灾害频发,是全国洪涝、台风、干旱等气象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些基本省情对浙江省开展地理国情监测提出了迫切需求。

 

  李维森在讲话中指出,浙江省地理国情监测试点工作一要把握试点的核心内容。浙江试点工作意义重大,要为全国开展地理国情监测工作树立榜样。二要加强分工合作。地理国情监测是一项协作性的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共同完成地理国情监测,为政府和领导的重大决策发挥应有的作用。三要成果多样化。地理国情监测成果不仅是地图描述,应包含综合性的分析报告,供政府参考。四要勇于创新。地理国情监测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在科学分类、成果表达等方面勇于创新,充分发挥科技优势,探索准确、高效的技术和方法,利用科技引领地理国情监测。五要加强培训。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培训工作。他强调,浙江省地理国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工作,将地理国情监测工作扎实推进,在实施之前,要将问题考虑得周全、充分一些。他希望到2012年年底,浙江能够完成试点工作,总结出对全国地理国情监测工作开展具有指导意义的经验,为2013年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地理国情监测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冯波声表示,浙江省委省政府对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在浙江省合作开展地理国情监测试点工作十分重视,吕祖善省长批示同意开展地理国情监测试点工作,2011年3月,陈敏尔常务副省长亲赴北京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徐德明局长就在浙江省合作开展地理国情监测试点工作进行了商谈,并签署了会商纪要。这次浙江省地理国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和会议的召开,充分体现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对地理国情监测工作的高度重视。领导小组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地理国情监测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组织实施浙江省的地理国情监测工作,及时研究和决定地理国情监测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要认真履行好牵头单位的职责,承担起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积极认真的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地理国情监测试点,加强协调和配合,圆满完成国家交给浙江省的试点任务并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地理国情监测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会上,《浙江省地理国情监测试点项目总体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和领导小组审定。

 

  根据该方案,今明两年浙江省将根据国土、林业、住建、海洋、港航、围垦、国土资源等部门需要,开展湿地资源、滩涂资源、大陆海岸线长度、全省陆域面积等地理信息调查、监测工作,并建设相应本底数据库,同时开展城市建成区、森林覆盖、平原绿化等方面监测试点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监测基础研究等。(杨彬镛 陶燕201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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