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世界上许多国家将资源枯竭的矿山改造为旅游胜地一样,2004年年底,我国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申报国家矿山公园的通知》,也揭开了中国促进资源枯竭型矿山经济转型、推动矿山企业可持续发展、保护重要矿业遗迹资源、改善矿山环境行动的序幕。
长期以来,我国矿山企业普遍存在重资源开发、轻环境保护,重经济效益、轻生态效益的倾向,在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甚至诱发地质灾害,对人民的生产和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许多珍贵矿山遗址和遗迹遭受自然和人为的破坏,甚至荡然无存。对此,近年来,国家加强了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并通过对停采矿区进行土地复垦与再利用等一系列措施,使我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作有了长足发展。但是,对重要矿山的自然、历史文化遗迹还缺乏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
矿山公园是以展示矿业遗迹景观为主体,体现矿业发展历史内涵,具备研究价值和教育功能,可供人们游览观赏、科学考察的特定的空间地域。建成后的矿山公园将融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于一体,采用环境更新、生态恢复和文化重现等手段,达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专家认为,建设矿山公园是使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业遗迹资源得到保护和永续利用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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