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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节约资源 政府该怎样做——国土资源部部分司局负责人观点集萃(图)

来源: 时间:2007-11-20

编者按

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国的重要奋斗目标。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民众多方通力合作,需要通过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文化伦理建设等多种途径共同促进。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一系列旨在促进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政策。

借第38个世界地球日之机,我们邀请国土资源部部分司局主要负责人就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善待地球——从节约资源做起”这一主题,谈谈从政府的角度该如何行动。

科学规划,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 胡存智

节约集约用地,是相对于浪费粗放用地而言的。节约集约用地就是要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需要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实现“地尽其用”。

2001年~2006年我国耕地面积减少量变化情况。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提供

节约集约用地,是缓解我国土地供需矛盾的必然选择,是土地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形式,是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按照中央要求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环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自然要从规划入手,从用地的源头抓起。可以说,规划的科学合理是最大的节约。科学规划就是在充分考虑土地的生产、生态等多重功能的前提下,根据各业集约节约用地的标准,通过科学预测,“因地制宜”地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特别是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供应总量。规划科学与否,除生态因素外,主要是看规划能否是在满足各类、各业用地需要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多重功能,实现土地的资源和资产双重价值,确保“地尽其用”,避免规划偏离各类用地的实际需求和可能,导致土地资源的粗放利用或闲置浪费,阻滞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规划修编中我们将遵循“以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的方针,并专列“节约集约用地”专题,从用地政策和行业用地标准等方面展开研究。同时,通过树立“人多地少”的危机意识,促使各部门、各行业对用地时序作出安排,自动缩减可暂缓的用地需求,将有限的土地资源重点保障必要的用地需求。这不仅促使了用地的节约,也为存量挖潜、提高利用强度提供了外动力,大大为集约用地创造了条件。

让资源体现自身价值

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司司长 贾其海

矿产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我国矿产资源的基本特点是资源总量较大,矿种比较齐全,但人均资源量少,部分战略性矿产资源储量严重不足,资源结构较差,富矿少,贫矿多,单一矿床少,共伴生矿床多,部分矿产短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但同时资源储量消耗速度也日益加快。全国45种主要矿产中有一半以上的资源储量消耗速度大于增长速度,特别是东、中部地区的一批老矿山资源枯竭,已成为危机矿山。目前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回收总的回采率不高,仅为30%左右,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20%;对共、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的仅有1/3,有些设备、技术等水平差的中小矿山,这些指标甚至更低。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为了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利用率的提高,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们全面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矿产资源整合;鼓励企业推进科技进步,促使企业在引进人才、新技术和设备上下功夫,提高矿产资源整体的利用水平;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从机制上保障资源更有效地利用。同时,我们针对不同矿种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其开发利用水平。如,我们划定了45个煤炭国家规划矿区,面积约为16万平方公里,保有煤炭资源储量是7036亿吨,占整个煤炭富集区资源储量的70%。同时要求各矿区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根据设置方案合理设置探矿权和采矿权。对保护性开采的如钨、稀土等矿种实施总量控制,防止过量开采,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对其他战略性和优势矿产也在制定管理办法。

用法律约束浪费资源行为

国土资源部矿产储量司司长 关凤峻

目前我国矿产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加强资源勘查和合理开发利用任务紧迫。一方面,我国基础地质工作程度总体偏低,部分重要矿产资源可采储量下降,后备勘查和开发基地逐渐减少,国内矿产资源保障程度下降;另一方面,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粗放,综合利用水平较低,乱挖滥采、采富弃贫、浪费资源和破坏矿区环境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因此,努力提高资源回收率是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重要途径。

2006年底我国已查明的矿产资源储量与上年相比变化情况。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提供

为使矿产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对国土资源部门来说,要完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立法,加强执法监督。要进一步完善综合利用资源、总量调控、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费、复垦履约保证金及废弃物无污害处理等制度,把对矿物能源充分利用和环境污染综合控制作为法律的一个主要目标;研究制定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快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法规体系建设。要制定有利于促进提高资源回收率的资源政策,从根本上提高企业节约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积极性。要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通过对矿山开采过程中储量变动情况的动态监督管理,要求、鼓励矿山企业改进技术,加强管理,提高动用矿产储量的采出率、利用率,达到保护和节约利用资源目的。在煤炭领域开展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消耗储量挂钩的试点,以进一步激励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在严格管理、规范市场、强化监督的基础上,重点加强采选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尾矿无害化和矿区复垦等方面工作。依靠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循环经济在矿产资源领域的发展。

以人为本,保护地质环境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副司长 柳 源

人与自然的和谐,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是科学认识自然,增强与自然的协调适应能力,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我们开展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本质和核心。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十一五”期间,我国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可避免地将对地质环境造成很大影响,人为引发的滑坡、泥石流、崩塌地质灾害也会有增长趋势。在我国,经济建设对大规模资源开发的依赖性在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内很难改变,所以矿山环境保护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民收入的提高、广大农民改善生活条件首先是住宅的改善,而民宅选址不当和建设方式不当将可能留下大量的地质灾害隐患。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地质环境管理面临更为严峻的形势。极端气候条件的增多,强台风频次增加,极端强降雨事件的增多,使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防御更加困难,水资源供需矛盾的进一步突出和海平面上升的双重影响,将可能使地面沉降灾害进一步加重。

为了更好的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地质保障,首先必须通过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手段,严格控制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同时,加大地质灾害普查力度,在掌握全国地质灾害分布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群测群防体系,以提高我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的整体水平。

节约资源,科技要先行

国土资源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司长 黄宗理

今年地球日的主题是“善待地球——从节约资源做起”。解决资源问题的根本出路在科技进步,节约资源必须加快科技创新,更加充分地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去年,国土资源部成功地召开了首次国土资源科技大会,决定实施“科技兴地”战略。我们要按照部党组的要求,加快推进“科技兴地”战略的实施,为节约资源提供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成果。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研究,提高用地的效率和效益;二是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的科技进步,提高资源回采率;三是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的技术攻关,不断提供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四是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系统研究,推进水土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利用;五是加快制定资源节约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政策,促进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六是加大资源科普的力度,努力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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