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矿山”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的全过程中,既要严格实施科学有序的开采,又要对矿区及周边环境的扰动掌握在可控制的范围内。
“国家级绿色矿山”的要求包括依法办矿、规范管理、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社区和谐、企业文化等九大方面。这些要求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矿山企业的技术力为主导的,包括资源的综合利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另一类是以矿山企业的责任心为主导的,包括依法办矿、规范管理、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社区和谐、企业文化。
作为世界矿业大国,我国矿业发展一直以来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资源支撑,但长期开发也积累了严重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诸如矿坑裸露,矿渣堆漫山遍野,矿区排放的黑烟污水污染着土壤水体和空气……
转变传统意义上以单纯消耗矿产资源、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和以高耗能为特点的开发利用方式,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真正实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已成为当前矿山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为此,在2007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国土资源部提出了“发展绿色矿业”的倡议。
放眼全球,早在19世纪,英、美等西方国家就提出了“绿色矿山”的概念。但那时“绿色矿山”的概念,仅仅停留在单纯的对矿区植被的保护,以及对矿区周边环境的美化上。这一时期的“绿色矿山”要素就是环境。二战以后,经济社会急速发展,人类社会对自然资源的消耗速度前所未有,一些有识之士指出,“地球的资源,特别是能源、矿产资源等是有限的,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应该被列为重要的研究课题”。此时的“绿色矿山”概念从单纯的环境保护延伸至资源的综合利用。当代,资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世界各国发展的重要问题,综合利用资源的课题也取得了众多进展;由于工业文明对地球的污染与破坏已经引起了全人类的重视,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成为重要话题。
2008年,国土资源部编制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经国务院颁布实施,首次把发展绿色矿业、推进绿色矿山从国家层面上予以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20年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建立”的总体目标。2010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自我国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以来,推动矿山企业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矿区的绿色矿山,在石油、煤炭、有色、冶金、黄金、化工、建材及非金属等矿业行业蔚然成风。矿山企业摒弃“傻大黑粗”刻板印象和矿区环境脏乱差的“灰头土脸”形象,从奉行绿色矿山就等于绿化矿山、绿化矿山就等于种树种草的观念,到现在将绿色矿山的内涵上升到环境优美、资源节约和社区和谐的新层面。“山更青、水更绿、花更艳、天更蓝”,成为绿色矿山的新名片。以发展生态矿业为重点,走出一条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之路,正成为一些国家级绿色矿山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按照《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国家级绿色矿山总体规模已经达到459家。其中,2011年确定首批37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2012年确定第二批183家,2013年确定第三批239家。目前,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正在评选中,共有217家矿山企业参加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