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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立体开发促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3-02-22

  近年来,宜春市面对建设用地刚性需求持续上升的趋势,通过土地立体开发的“有形之手”,实现了土地利用方式从外延式扩展向内涵式挖潜转变。

  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的,促使企业改建厂房,平房建楼房,楼房建多层,借“天”生地,“长”高厂房,减少用地。如宜春市锂电新能源标准厂房园占地面积270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总投资2亿元。厂房以多层为主,容积率达1.1,有效缩减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推进锂电新能源企业有序集聚。奉新县采取建设者投资与园区土地作价入股的合作开发方式,兴建20栋工业标准厂房,有效地解决了8家企业用地困难问题。

  大力挖掘地下空间,通过整体开发地上空间和地下空间,保证功能与空间的连续性、已建设施的安全性以及新旧设施的兼容性,形成网络状、立体化的城市空间开发利用体系。如步步高宜春广场总层高31层,其中地下3层,实现了地下商业、娱乐、休闲、停车等功能的一体化。

  充分发挥工业园区在产业集聚和集约用地上的优势,明确规定,凡工业项目用地指标未达到《江西省建设用地标准规定》要求,建筑密度低于40%;市本级工业园区工业用地容积率低于1.0,县(市、区)工业园区工业用地容积率低于0.8;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超过项目用地总面积7%的,坚决予以否决,不供应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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