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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徐建新
今年6月2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二十周年纪念日,也是第十六个全国土地日。回顾二十年来从全国城乡地政统一管理到土地管理法诞生、修订和全面实施的发展历程,土地资源标准化始终伴随左右,成为实施土地管理法的重要基础工作,为推进土地管理依法行政,有效规范土地管理过程和土地市场秩序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在贯彻执行土地管理相关配套法律、规章,促进土地管理的科技进步和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也应该对土地资源标准化的整体工作基本处于起步阶段保持清醒的认识,基础薄弱、系统性差的问题仍很突出,远远不能满足《土地管理法》在实施过程中对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迫切需求。就总体而言,无论从标准数量上还是质量上与国内测绘、地理信息、地矿等相关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相比也有相当大的差距,标准化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土地资源科学管理的瓶颈。突出问题及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土地资源标准体系构架尚不完善,纵向上缺乏控制,横向间缺乏衔接
目前土地资源标准体系表的框架结构已经初步搭建,但还很不完善,系统性不强、整体研究欠缺,与土地管理法中各项制度建设、税费规定和审批标准需求的承接性不够,行业部门因素考虑多,理论技术因素考虑少,专用的个性化标准多,底层的基础性标准少,管理性规定和规程多,技术性控制标准少,体系内各标准之间存在内容重叠、相互衔接不协调,“父子”同级现象,层次体系界限不清,许多重要的标准尚未列入标准体系,土地资源总体标准战略研究、土地资源标准参考模型设计、土地资源标准化指南编制等尚未提到议事日程。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在土地资源标准体系框架研究初期,土地资源学科体系分支的权威地位尚未确立。二是由于最初的土地资源标准是围绕着当时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和管理的需要,由不同部门独立制定了一些急需的标准,缺乏整体协调和相互兼容。
2、土地资源标准体系表缺乏权威性和指导性
尽管目前土地资源标准体系框架已经构建、标准体系表已经形成,但它的权威地位尚未真正确立,其指导作用极其微弱,统一和协调功能没有充分发挥。主要表现在按照土地资源标准体系表制定规划、开展标准研制的意识薄弱,大多数标准仍然根据部门的急需独立编制,没有考虑与标准体系表的对应关系,缺乏总体协调和管理。其原因一方面是对土地资源标准体系表的宣贯工作不到位,缺乏对体系表指导作用、协调功能和重要性的充分认识;另一方面作为指导性、纲领性文件的土地资源标准体系表本身不是标准,内容也不很完善,相关配套研究(如土地资源标准参考模型设计、土地资源标准化指南编制)尚未开展,目前土地资源标准体系权威地位的确立难度也较大。
3、土地资源标准研究缺乏理论基础,总体规划和战略研究不够
土地资源标准化理论研究基础薄弱,通用性、基础性标准编制滞后,重要标准的前期研究不够,人、财、力投入不足,在总体规划和统一协调管理方面欠缺,表现在标准编制周期和试行时间长,提升和修订速度慢,形成了土地资源标准总体数量匮乏、整体水平不高的被动局面。
4、土地资源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土地资源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成立两年多来,尽管努力履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职能,在促进土地资源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受到机构的定位、管理模式和兼职委员工作分散、职位变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局限了土地资源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在加快土地资源标准修定速度、加大标准宣贯力度等方面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针对上述问题,应采取措施主要是:
1、转变观念,加强管理,积极开展重要性、基础性标准的先期研究,组织开展标准化的战略研究。当前迫在眉睫的主要工作应当是,以保护耕地、实现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为主线,进一步协调现有土地资源标准体系表中各标准之间的关系、补充完善相关内容,组织土地资源标准指南的编制,抓紧建立土地资源标准参考模型,逐步形成合理、完整、系统的科学体系。
2、在土地资源标准体系框架的范围内,对现有标准、试行标准、正在编制的标准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和集成,明确内容、作用和适用范围。在清理过程中对内容重复的予以合并,不够协调的全面复审,加快试行标准的提升速度和在编标准的编、送审进度,科学规划,统筹协调,确保土地资源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
3、加强土地资源标准研究的学术交流,关注国外标准活动,把握关键问题,了解最新动态和前沿技术,跟踪土地资源标准化发展趋势。
4、切实发挥土地资源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和管理功能。
按照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纲要中重点任务的要求,土地资源标准化“十一五”时期将着重开展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研究,规范土地市场和土地产权建设标准研究。紧密结合土地管理的特点,提升一批试行和在研标准,研制一批具有一定理论基础的结构化标准。特别要通过完善土地资源标准体系建设,对现有标准进行清理、整合,对重要标准、基础标准开展前期研究,逐步设立标准的维护更新机制,并将土地资源标准质量评价指标和方法控制机制、一致性测试机制建设、与国际标准接轨和土地资源标准化数据库建设等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使土地资源标准的立项、编制、发布、出版发行、宣贯、实施全面、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土地资源标准的质量和应用效果,实现土地资源标准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