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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部有关负责人就检查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答记者问
来源:国土资源报 时间:2008-06-19


    省级政府主要领导是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政府领导保护耕地的法定责任很明确,但由于一直没有开展相应的检查考核,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好坏无从知晓。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作出部署,将对2007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检查。为什么部署这项行动,对落实耕地保护法定责任有什么重要意义,考核结果对地方将有什么样的深远影响?就这些问题,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部署开展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检查工作?


    答:应该说,这次检查意义重大,标志着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正式启动。
开展这项工作的背景可以追溯到2004年。当年,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等突出问题,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出了一些完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明确土地管理的权力和责任,建立耕地保护责任的考核体系等重要内容。


    根据这个文件精神,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文件明确规定,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省长、主席、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同年,开始组织部署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由于规划修编,难以依据《纲要》确定耕地保护目标方面的考核指标,因此,一直未统一组织全国范围的目标考核,而是由各省(区、市)自行组织考核工作。目前,规划修编还需继续做大量的工作,同时,也需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根据《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国土资源部与农业部、国家统计局经慎重研究,决定首先组织开展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年度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问: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年度履行情况检查与考核年考核是什么关系?


   答:《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规定,从2006年起,每五年为一个规划期,在每个规划期的期中和期末,国务院对各省(区、市)各考核一次。也就是说,每年对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统计局等部门组织;在规划期的期中和期末,报国务院批准确定考核指标,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监察部、审计署、统计局等部门对各省(区、市)各考核一次。


    目前,由于《纲要》尚未得到批准,现行规划指标已不能完全作为考核的依据。因此,我们在仔细研究后决定,在《纲要》批准前先不报请国务院下达考核指标。为加大耕地保护监管力度,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商定,从今年开始,先主要依据现行规划的部分指标,特别是下达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 2007年度耕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待《纲要》批准后,再根据规定,报国务院批准确定考核指标,组织年度检查和考核年的考核工作。


    总体来讲,今年开展的目标年度履行情况检查与《纲要》批准后的年度检查有所不同,今年不把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等耕地保护有关指标作为重点,侧重于有关工作检查。而《纲要》批准后,不仅有对有关工作的检查,而且有对有关指标的检查,更有利于对耕地保护状况进行深入对比分析,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提出预警。


     问: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的依据是什么?


     答:今年将要开展的年度检查是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工作检查,不设考核指标。2007年度耕地保护情况检查主要是依据有关规定,检查五方面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检查各省(区、市)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实际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二是依据《土地利用年度执行情况考核办法》检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执行情况;三是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检查涉及基本农田的规划调整、占用和补划数量、质量、程序及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四是依据《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检查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后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程序及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五是依据《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检查各省(区、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年度履行情况的自查情况。


    上述五方面工作对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至关重要,搞好年度检查将为今后考核年考核奠定基础。


     问: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年度履行情况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怎么处理?


     答:可以用一句话来说明我们的态度,就是奖罚分明。


    对各省(区、市)政府的自查报告和重点地区抽查分析报告,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进行综合汇总,形成2007年度履行情况检查报告,8月底前呈报国务院。经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责成存在问题的地区限期进行整改。
对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省级政府予以表扬。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纠正,限期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和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酌情扣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整改不力的地区,由国土资源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问:通过开展这次检查,希望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标?


    答:保护耕地是一项带根本性、全局性的大事,不仅是中央政府的责任,而且是地方政府,包括各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我们部署这次检查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认真搞好检查总结工作,研究建立共同责任机制。


     边检查、边总结、边整改、边落实,是我们对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的明确要求。也就是说,对检查中发现的好典型,要总结经验,宣传推广,以点带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各地要在总结今年检查工作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和考核工作规范,使检查和考核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来说,这次检查是重要机遇,可以加大对耕地保护共同责任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对耕地保护工作的认识,从政策支持、多元投入、整合力量、规范管理等多方面出发,探讨调动各方面保护耕地积极性的有效途径,研究建立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形成耕地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我们相信,通过对2007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和抽查,将彰显考核的威力,可为今后年度检查,特别是考核年的考核奠定坚实的基础,必将推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好耕地保护的重要责任。

    (作者:王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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