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有六二五,宣传法规尽义务。
法规政策多领悟,用地不会犯错误。
农村土地属集体,个人处置没权力。
村民建房要审批,按照规划来布局。
符合条件再申请,不够条件不能批。
子女成家缺宅基,先把申请交村里。
三榜公布不能少,申批程序要走好。
未批先建属违法,一经发现要处罚。
出租出卖房屋后,不能申请新宅基。
一户一宅要做到,建新应把原地交。
村内若有空闲地,建房不能占耕地。
买卖房屋依法办,看看是否够条件。
交足国家税和费,再把有关手续办。
取土也要来规范,滥采乱挖不能办。
村村划定取土区,按照范围把土取。
个人若把土地卖,遗祸子孙千秋代。
土地整理真是好,惠国利民功劳高。
涝能排来旱能灌,荒滩也能变良田。
田成方来林成网,道路相通渠相连。
农民增收乐开怀,国家粮仓更安全。
保护耕地是国策,十八亿亩不能破。
基本农田禁止占,用它需报国务院。
建设项目占耕地,先补后占方可批。
土地补偿要到位,禁止挪用补偿费。
依法用地最光荣,遵纪守法好公民。
违法用地最可恨,追究责任受处分。
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稳定是根本。
树立用地荣辱观,惠及后代千万年。”
在武陟县大封镇农村,经常可以看到一些白发苍苍的老人,脚登三轮车,走街串巷遇到村民们,他们就会拿出快板,进行说唱,宣传国家土地法规政策。这是大封镇国土所组织近十名离退休老干部成立的法律法规宣传队。宣传队针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条文专业性强、专业术语多,群众不易理解的实际情况,经过搜集整理,将国家的土地法律法规及有关土地政策,编成顺口溜进行说唱,既通俗易懂,又深受群众欢迎。宣传队员们深入到各村和农村集贸市场、文化大院开展说唱宣传活动,在笑声、掌声、说唱声中,使土地政策深入人心,有效增强了宣传效果,正如驾部四村一街李怀忠大爷所说的:“这办法真中,好听、好懂、好记,还顺嘴,特别适合咱农村用。以后要再来俺村说唱啊,我们欢迎这样宣传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