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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基本农田如何处罚?
来源:上海国土局网站
时间:2010-06-10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3亩以上,不足5亩的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应给予降级或撤职的行政处分。非法占用其他耕地10亩以上,对直接责任人员应给予开除处分。对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30~50亩的直接责任人员应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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