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快速发展是否意味着土地消耗同比增长?面对这个问题,许多人无奈地给出“是”的答案。201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用地减少29.05%,保障了GDP18%的增长。兵团人用“否”给了该问题一个新的回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确立了以“规划管控、计划调节、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监测监管、考核评价、共同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节约集约用地措施,通过一年多的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
改革创新,提高效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部门首先从改进土地审批供应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入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2011年对土地审批供应进行第一次改革,规范报批方式,精简报批材料,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实现串联改并联的内部会审,大大缩短了会审时间,提高了会审工作效率。建立工业用地预申请、预公告、预挂牌等制度,实行报件接办分离,进一步提高了土地审批供应效率。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显示,兵团违法用地宗数、总面积、占用耕地面积同比下降76%、92%、92%。各级领导依法依规用地意识逐步加强。
2012年,兵团进一步改进审批供应方式。通过改进跨师跨团场单独选址用地方式,实行部门联动,共同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和供地方案,优化了审批供应环节,提高了效率。通过市场来调节师市土地供求关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达到集约用地、积累资金的目的。去年,兵团批准建设用地6.83万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6.57万亩,分别较2011年减少36%、31%,供应土地8.16万亩(含存量用地和以往年度批准的新增用地),较2011年减少29%,全年土地出让合同价款67.42亿元。实行保障性住房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单列和“单报单批”,17万户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受到了国土资源部公告表扬。国家、兵团重点项目、对口支援项目没有因为审批速度受到延误。
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严把供地环节用地标准审查关。兵团根据企业投资强度实行阶段性供地,执行各类产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彻底改变以往申请多少批准多少的被动做法。兵团根据企业用地指标、产业导向、投资强度、投入产出比例等因素核定用地规模,去年全年兵团在批次用地审批中核减不合理用地0.49万亩,在保证开工建设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合理用地,有效杜绝了“圈地”行为。地耗少了,投资强度高了,单位面积的产出也高了。
兵团从政策供给的高度,运用国家有关使用未利用地减免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在建设选址时尽量使用未利用地,少占耕地,对在对口支援受援师(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范围外的产业聚集园区中引进产业项目和实施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保障性住房、公共基础设施等民生工程使用国有未利用地的,免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012年,兵团审批用地中未利用地比例约占4成,减免新增费1.57亿元。
节约集约,盘活存量
201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解下达了本年度单位GDP地耗下降32%的目标,同时建立了对实行节约集约单位奖励一定数量计划指标的激励机制,以深入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团场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倡导节约集约用地。
此举大大提高了各师、团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2012年全年,兵团有48个团场达到节约集约模范团场标准,5个团场申报了国家“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同时,兵团严格开发区及园区用地管理,完成了19个开发区及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及成果更新的排序工作。
兵团积极用好对口援疆各项优惠政策,对具有资源优势、有市场需求的行业适当放宽准入限制。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同时,兵团加大监测监管和闲置土地处理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近几年,为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兵团加强对低效利用闲置土地和企业闲置用地的处置力度,对因征地后规划调整等原因未能供应的,及时纳入土地储备库,按新的规划条件尽快供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积极对团场进行改造,促使农民走出低矮平房住进“新农村”,对团场中心连队进行开发复垦,搭建大棚基地,不但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而且增加了建设用地指标。2012年度兵团土地供应率68%,前四年土地供应率91.2%,名列全国第一,受到国土资源部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