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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构建节约集约用地共管责任机制

来源: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时间:2014-05-22

  强化镇区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对镇区政府(管委会)年终考核,增加单位GDP占用建设用地下降率、新增建设用地亩均固定资产投资、新增建设用地对新增GDP贡献率、新增建设用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闲置土地处置率、供地率、违法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耕地的比率考核。建立工业项目用地会审制度。以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严把项目用地入口机制,建立工业项目用地分级评审制度,20-50亩土地由评审领导小组确定,50亩以上用地由评审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实地考察论证,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严把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实行开工承诺、跟踪推进、风险约束,建立国土局主导,监察、财税、住建、经信、发改等多部门参加综合验收机制,严把竣工验收关,严防闲置土地的发生。同时,进一步强化分局对项目用地批后监管责任,因分局监管不力形成闲置用地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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