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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科普统计的通知

科合〔2013〕67号
来源: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时间:2013-1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

  按照《科学技术部关于实施2012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3〕1号)要求,为做好国土资源部系统2012年度科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统计范围为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

  二、工作组织

  按照科技部部署,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负责部科普统计工作。具体工作由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承担。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单位的统计工作由局机关统一组织完成。部其他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科普统计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导所推荐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按照科技部统一要求开展科普统计,同时将有关报表统一汇总后报部。

  三、统计时间

  统计时间为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对于科普场地和科普网站,填写截至2012年12月31日24时已经建成开放的科普场所和科普网站)。

  四、填写内容

  科普统计调查表的填写内容主要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和科普活动五大部分,共86个指标。报表中的指标不应有空项,如果没有请填写“0”。

  填写调查表“单位全称”一栏时,科普基地是法人单位的,填写法人单位名称;科普基地不是法人单位的,填写科普基地名称并在后面括号注明,如“成都理工大学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同时加盖依托法人单位印章。

  五、填报要求

  1.科普工作调查表可以从科技部网站通知通告栏目下载(http://www.most.gov.cn/tztg/201304/t20130409_100714.htm)。下载统计报表后,请认真阅读有关要求和指标解释,准确填写。

  2.有“科普场馆”(填报说明中第六条有详细解释)的单位,需单独填报一份“科普场馆”报表;本单位的其他相关数据报表,与“科普场馆”报表同时上报,不需汇总。

  3.报表包括5个表格,审核无误后,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及填表人均需在每个表格上签字,盖单位公章,于5月31日前将统计报表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报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

  4.请各单位于2013年4月28日前将科普统计工作联络员名单报送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按照科技部要求,部近期将召开部直属单位科普统计培训会。

  六、联系方式

  1.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联系人及电话:谢秀珍  010-66558410

  2.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兼传真):何哲峰010-66557467

  电子邮箱:kepujidi@gmail.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羊肉胡同15号中国地质博物馆(国土资源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 100034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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