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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发〔2012〕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其他有关单位:
现将《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