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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来源:《中国不动产》 时间:2023-12-21
  不动产登记事关企业和群众重大财产权益,涉及千家万户、影响各行各业,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不动产登记机构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领域改革创新,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改革创新提升不动产便利度

  各地紧紧围绕“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成本”和为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为目标,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办理时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全流程服务水平。

  协同推动一窗受理升级“一窗办理”。推动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到“一窗办理”,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合并材料、强化信息共享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利。北京、重庆、江苏宿迁等地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以信息共享为基础,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 “一个窗口、一次办结”做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山东东营、湖北襄阳等地以信息共享为基础、融合办理民生事项,拓展“一窗办理”内容,将不动产转让与水电气过户“同步受理、并行联办”。

  积极探索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为满足企业群众需求,各地大力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断扩大网上办事覆盖面和效能广西南宁、安徽黄山浙江义乌等地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脸识别等技术,依托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从“线下窗口办”到线上“全程网上办”,基本实现线上业务类型全覆盖,转移登记等常见业务网办率超过90%广东深圳、四川成都等地优化缴纳税费渠道,探索“税费一次同、后台自动清分”“登记费与土地出让金一次网”。

  有效拓展服务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不动产登记方式各地积极将不动产登记环节向前延伸,主动介入、提前服务,与相关审批环节从串联办理变为并联办理,有效服务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在供地环节实行“交地即交证”在抵押融资环节实行“交地即交证即抵押”,进一步打通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和房地产抵押各环节积极支持企业抵押融资;在竣工环节实行“竣工即交证;在销售环节实行交房即交证”。湖南、山东、福建龙岩等地协同多方聚合力,常态化开展“交房(地)交证”惠民利企上海通过深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实现项目竣工验收和不动产首次登记同步办理即“竣工即交证”吉林等地协同金融机构,积极推出“企业还本续贷抵押登记广东、山西等地全面加快实施“过户”,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

  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上海、天津等地以购买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的方式,有效分散登记赔偿风险,切实保障登记机构和权利人合法权益湖北武汉加强不动产登记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公安、法院联动机制,依法依规实施“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措施重庆、江苏徐州、黑龙江牡丹江等地探索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非公证继承登记,简化办事流程和手续,缩短办理时间,获得群众好评。

  大力推广不动产预告登记。推广预告登记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防止“一房二卖”。各地积极宣传引导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申办预告登记,指导金融机构依据预告登记结果审批贷款,既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又协同防范金融风险。浙江、重庆、江苏泰兴等地,加强部门协同,积极探索推行“双预告”登记集成办和网上办、“一站式”预告登记便民服务等,给办事流程做“减法”,让购房人无需多次跑动,进一步发挥预告登记在贷款审批、税款征收中的积极作用,助力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促进营商环境持续

  深化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需要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在各地实践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持续促进营商环境优化,让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越来越方便、办事体验越来越好。

  不断扩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范围“网上办”“掌上办”已成为企业群众办事的重要途径,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等技术,推动跨部门在线核验,在线查询、在线办理和在线支付等系统功能,实现系统融通、业务协同,增强在线服务能力。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范围,扩大应用电子证照,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以信息化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升级转型。推进涉税不动产登记业务线下“一”向线上“一”拓展,逐步实现全部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网通办”。

  全面推广服务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不动产登记举措加强金融监管等部门协同,全面推广“交地即交证”“交地即交证即抵押” “土地到房地产的全流程抵押登记”“竣工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带押过户”改革举措,积极主动向前延伸登记服务,及时为市场主体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合法权益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创造条件。

  依法提供便利化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途径实时、全面、准确、便捷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有利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保护房屋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之一,企业和群众需求突出要从办事企业群众视角出发,采取多种措施,拓宽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途径,方便市场主体随时随地可查询。如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可视化查询,当事人通过身份验证后可在电子地图上依法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是否存在权利负担等;探索开展不动产权利人线上授权委托查询,受托人可以依法查询权利人相关不动产登记信息;进一步完善利害关系人线上查询渠道,实现利害关系证明材料通过在线核验后开展线上查询

  完善不动产登记顶层制度保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继续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立法,加快出台不动产登记规程,健全非公证继承登记制度等总结推广部分地方经验做法,通过购买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加强登记人员职业保障,维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针对登记一线窗口女性占比大的特点,进一步探索拓宽女性职业发展路径、完善就业保障措施,争取 “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手”等激励,增强女性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

  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作为首批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在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试行告知承诺制,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六个创新试点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其他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积极探索、对标先进、加快推进改革,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权基础,增强经营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助力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优化营商环境专班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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